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从获得学士学位后到申请答辩前,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者取得发明专利、专著、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鉴定等1项科研成果(本人排名前5),不限成果署名单位。
3、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6年内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6年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1月和7月)。考试地点在北京、苏州、深圳、成都四个城市中选择。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一般于每年五月份举行。考试地点一般在各省省会城市。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