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主要包括两个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包括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需求和个人优势选择最适合的雨中进行考试。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的,其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须与学位授予单位该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且学位授予单位已开设该课程。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按照申请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见考试大纲,临床医学仍按原16个科目考试。